房产政策新动向:新增用地原则限制经营性房地产;存量盘活成关键路径,助力城市高质量转型。
我国土地资源配置正迎来重要调整。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解读最新通知时强调,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。这一规定并非切断房地产用地的供应渠道,而是将重点转移到存量土地的精炼供给和优化供给上。通过这种转变,旨在更好地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格局的深刻变化,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、节约利用。
考虑到我国基本国情,人多地少、耕地保护压力大,土地要素必须算清“三本账”:市场效益账、国家发展账和民生福祉账。新增土地供给要优先倾斜向重大基础设施、能源交通水利、新兴产业体系建设等领域,确保关键项目和战略产业获得有力支撑。与此同时,民生保障工程如城中村改造、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也将加大新增用地倾斜力度。这体现了土地资源向公共利益和长远发展倾斜的导向,避免有限增量被低效占用。
对于房地产领域,政策明确提出要因地制宜、精准施策。各地应根据本地市场实际,合理控制供地节奏,优先在交通便利、配套齐全的核心区域布局房地产用地。这种“精供优供”策略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好品质的地块,推动建造更高品质的住房产品,从而改善城市整体功能、显著提高居民居住体验。实践中,一些先行城市已成功将闲置存量土地改造为配套完善、生活便利的优质住宅用地,这些地块往往成为市场热点,体现了存量盘活的积极成效。
存量与增量的统筹是政策核心。城市建设用地包括新增和存量两部分,前者依赖农用地转用,后者源于旧城更新、低效地块再开发、闲置土地收储等。建立新增与存量挂钩机制后,除特殊选址项目外,新增规模不得超过盘活存量面积。这种“以存量控增量”的做法,既限制了城市粗放扩张,又倒逼各地加强存量挖潜,实现土地利用从外延向内涵的深刻转变。
为支撑存量土地有效盘活,相关部门已推动多项配套措施,包括通过专项债券支持闲置土地收储、完善用途兼容和复合利用规则、优化规划调整机制等。这些举措有助于形成更多“净地”“优地”,补齐城市公共服务短板,满足多元市场主体需求。长远来看,这一政策将促进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、城市发展更可持续,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。



